113學年度研究所新生宿舍床位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時間:
1.研一新生:113年04月27日 至 113年06月30日
2.教專學程:113年08月01日 至 113年08月11日
二、申請說明:
1.如需要住宿者請務必填單申請,超過期限不受理申請,只能另行申請候補床位。
2.研究所新生,戶籍地非臺中市者享有優先住宿保障(非強制住宿)。
3.因床位數量有限,戶籍地為臺中市之申請者無法提供優先住宿保障,得依優先保障後之剩餘床位數,按Google Map換算學生戶籍地與本校距離,由距離遠至近之順序進行分配。詳見「學生宿舍輔導要點」第三條第四項。
4. 如同意填寫表單資料,代表同意學校使用蒐集、處理個人資料,學校僅用於學生住宿申請之作業。
5. 為減輕學生住宿負擔、支持青年專心就學,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原則補貼本國籍學生每名校內住宿學生最高5,000/學期(經濟弱勢生每名最高7,000/學期),補貼方案業經112年11月23日行政院會通過,並將於113年2月起正式實施。
註1:經濟弱勢生身分經學校審查為以下身分別者: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註2:研一新生因弱勢學生身分別未確認,均先統一用一般生補助住宿費5,000元。請如有以上身分別之同學請向學校相關業管單位申請審查,本組將統一於113年11月份辦理補助再退費2,000元。
註3:公費生住宿費用由公費補助,不與「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重複補貼。
三、線上申請方式:
連結:113學年宿舍申請及住宿契約表 (←申請請點我)
查詢:床位申請結果(3個工作日) (←查詢請點我)
查詢:113學年床位(已公告) (←查詢請點我)
四、放棄床位申請方式:
請查看113-1學期退宿費退費申請公告。(請點我)
五、候補申請:
請查看113學年候補申請公告。(←請點我)
1.對象:大學部及研究所非113學年新生,無宿舍床位之學生。
2.轉學生、復學生、延長修業年限、研究所備取生與在職專班等學生,依候補作業提出申請。
七、宿舍收費(←請點我)
註:開宿入住時間:預計113 年09月7、8日,9:00 至17:00。詳細開宿時間依113學年宿舍開宿公告為主。
※如有申請問題,請洽生輔組-宿舍辦公室,林老師(04)2218-3167(請上班時間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