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相關文號114年7月22日中區國稅沙鹿服務字第1140453814號書函諒達。
二、旨揭徵件活動原定報名期間至114年8月15日(星期五)止,延長報名期限至114年8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30分止,參賽資格新增就讀國中之在校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