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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辧法說明如下:

(一)獎勵對象:學校僑生輔導工作之教師、軍訓教官、行政人員。

(二)推薦學校:

   1、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2、開辧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之高中(職)學校。

(三)甄選類別:

   1、資深績優僑輔人員:擔任僑生輔導工作連續10年以上資深人員,以長期積極配合本會僑生輔導措施,有具體事蹟者,優先獎勵。

   2、績優僑輔人員:薦送人員服務資歷計至本年7月底止連續滿2年以上僑輔人員,以負責僑生輔導工作,積極配合本會僑生輔導措施,有具體事蹟者,優先獎勵。

(四)甄選作業:

   1、由各校覈實遴薦,並填送推薦表、評核表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資料憑參。

   2、為瞭解僑輔人員近2年實際服務成效,請依評核表項目填寫僑輔工作具體成果後,併推薦表報送本會。

   3、每校依優先排序薦送至多2人;薦送人員服務資歷計至本年7月底止。

   4、已獲獎之僑生輔導人員自獲獎年度起屆滿二年後得再接受推薦。

(五)獎勵方式:

   1、資深績優僑輔人員,每人頒發感謝狀及5千元禮品。

   2、績優僑輔人員,每人頒發感謝狀及3千元禮品。

 

請有意申請者,於本年8月22日前,將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