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學期低收入戶住宿費退費申請
一、依照本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時間:112/02/06(一)~112/03/10(五)收件
三、檢附文件:【※請務必使用本學期最新公告附件申請】
- 低收入戶住宿費退費申請表。
- 經戶政單位核定後為低收入戶,並檢附證明影本。
- 繳費(住宿費)收據影本。
註:若有貸款住宿費用,請附上課指組加蓋就貸證明的繳費收據。
-----------------↑↑↑↑以上申請文件請先行繳交↑↑↑↑-------------
- 低收入戶服務學習簽到表。(完成12小時服務後繳交)
註:
(1)請於112/06/02(五)前,完成義務生活服務學習12小時;
服務未滿12小時則不得申請下次住宿費減免補助,請同學務必留意截止時間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2)服務時數規範仍依據104年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要點辦理。
(3)上學期未完成繳交服務學習12小時表單者,可於本學期112/03/10日前完成後繳交。
如有疑問或需協助安排服務學習,可洽詢小詠宿舍辦公室林老師04-2218-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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