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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之「第十四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

說明:

一、依據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112年11月30日公益星行字1121949號函辦理。
二、檢附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公文及「第十四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各1份,惠請於113年5月31日前依該活動規定踴躍報名參加。
三、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洽「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楊媛甯專員:
(一)聯絡電話:(02)2762-9118
(二)電子信箱:purelandshw01@gmail.com
(三)地址:11087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