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學期低收入戶住宿費退費申請
一、依據本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時間:113/09/09(一)~113/10/09(三)收件
三、檢附文件:【※請使用公告附加檔案申請】
- 低收入戶住宿費退費申請表。
- 經戶政單位核定後為低收入戶,並檢附證明影本。
- 校務系統列印繳費證明住宿費繳費或繳費收據影本。
註:若有就學貸款-住宿費用,請附上課指組加蓋就貸證明的繳費收據。
-----↑↑↑↑以上申請文件請先行繳交↑↑↑↑-----
四、完成4小時服務學習:請填寫低收入戶服務學習簽到表(請由附加檔案自行下載)。
(1)請於113/12/20(五)前,完成義務生活服務學習4小時;
註:服務未滿4小時則不得申請下次住宿費減免補助,請同學務必留意截止時間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2)服務時數規範仍依據104年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要點辦理。
(3)配合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弱勢學生住宿每學期補助7,000元。不足部分由學校受理低收入戶學生退費申請,並依比例調整生活服務學習時數為4小時。
如有疑問,請洽詢宿舍辦公室林老師04-2218-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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