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額 : 國內粵籍本地生30名,粵籍來臺就讀之僑生及陸生20名
申請資格 : 獎學金→112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80分以上,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體育成績及格,且該年度未享有公費者
助學金→112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75分以上,操行乙等或70分以上,體育成績及格,家境清寒且該年度未享有公費者
申請時間 : 113/09/01~113/10/31
檢附文件 : 申請書、在學證明、成績單、粵籍籍貫證明、存摺帳簿、自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