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核定名額:2名(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元,補助期程為113年8月至114年1月)
二.申請資格:
(一)本要點獎助之對象以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不含延修生),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 導來臺辦法就讀本校研究所一年級下學期以上之僑生為限,且符合下列(二)、(三)兩項條件之一者的優秀僑生。
(二)研究所學生就學滿一學期,每學期至少修習 9 學分以上,上一學期學業總成績 為班上成績前 1/2 者、操行成績 80 分(含)以上,無重大違規之行為者。
(三)撰寫碩博士論文期間未滿修習9學分之規定者(學業及操行成績仍需符合第(二) 項之規定;惟未修任何學分者,不得申請),需有指導教授推薦書及論文撰寫計畫方得以申請之。
(四)申請人必須為未獲教育部特設獎學金、未受領我政府其他機關之獎學金或校外其他單位之金額補助者。
四.應備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乙份
(二)上一學期成績單
(三)自傳及生活、經濟狀況說明書(撰寫博碩士論文期間需附有論文計畫書)
(四)系所教授推薦書乙份
(五)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參加課外活動證明,參加競賽獲獎證明、發表論文證 明等(無則免附)。個人申請文件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所送文件, 審查完畢後,不另發還
五.申請範圍:
(一)碩士班:自碩士班一年級第二學期起至碩士班二年級第二學期止,共三學期
(二)博士班:自博士班一年級第二學期起至博士班四年級第二學期止,共七學期
請有意申請者將應備文件送至生輔組,截止日期為11月8日(星期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