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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時間:112年5月3日(星期三)16:00-20:00止。

2.選舉人資格:111-2學期住宿生。

3.投票地點:莊敬苑、學生宿舍服務中心(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4.開票地點與時間:學生宿舍服務中心(晚間20:30 起)。

5.投票時應攜帶本校學生證,於領票時將選舉人之系級、學號、棟別、寢室告知發票選務人員。

6.詳細訊息請參閱各棟宿舍公告之選舉公報。

7.依111學年度2學期期初學務會議通過「學生宿舍生活自治委員會設置暨選舉要點第三點」,宿委會之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全體住校同學票選。故112學年度改選將選出一組宿委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

8.如有所異動依最新公告訊息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