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名額:2位
二、補助期程:114年2月至114年7月,補助額度為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元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自4月7日止,請向生輔組提出
四、應備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
(二)上一學期成績單
(三)自傳及生活、經濟狀況說明書(撰寫博碩士論文期間需附有論文計畫書)
(四)系所教授推薦書乙份
(五)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參加課外活動證明,參加競賽獲獎證明、發表論文證明等(無則免附)。個人申請文件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所送文件,審查完畢後,不另發還。
五、申請資格:
(一)本要點獎助之對象以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不含延修生),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來臺辦法就讀本校研究所一年級下學期以上之僑生為限,且符合下列(二)(三)兩項條件之一者的優秀僑生。
(二)研究所學生就學滿一學期,每學期至少修習9學分以上,上一學期學業總成績為班上成績前1/2者、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無重大違規之行為者。
(三)撰寫碩博士論文期間未滿修習9學分之規定者(學業及操行成績仍需符合第(二)項之規定;惟未修任何學分者,不得申請),需有指導教授推薦書及論文撰寫計畫方得以申請之。
(四)申請人必須為未獲教育部特設獎學金、未受領我政府其他機關之獎學金或校外其他單位之金額補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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